深圳装修中的欺诈表现方式:
日期:2012-02-08 06:17 浏览: 次 责任编辑:AG贵宾会装饰装修中的欺诈表现方式:
以不赚钱为名,招揽业务。家庭装修也应有一个造价预算的程序:材料费、施工费、管理费、利润等都应该明确,而没有信誉、质量和服务保证的装修公司或施工队往往采取一口报价或低于别人报价的作法承揽业务。
偷漏工程项目。利用客户不懂深圳装修,因此在施工项目单上有意漏项,到施工期间再增项增加报价。虽有看似详细的报价单,但在计算施工面积的数量时有意加大面积。如重复计算施工面积(该剔除的不剔除),或不规则处按最大尺寸计算面积。材料以次充好。报价单上的材料与实际使用的不符,特别是基层采用伪劣材料以降低成本。或有意加大材料损耗,并借损耗之名加大工程量。减少施工程序、偷工减料以减少成本。如本该刷六道油漆的只刷两道,水泥以次充好,木质基层不作牢固处理,楔头全部变成钉子连接,乳胶漆加水比例不对等。用流行的套餐报价法蒙骗客户,看似科学,实际项目含糊。装修前竭力吹嘘,承揽业务,装修竣工后,出现质量问题便逃之夭夭,质量和维修成了大问题。
防止欺诈行为
1.不能因贪图小便宜而放弃原则。
2.要在合同签订前弄清自己所需要的材料、施工程序以及服务项目。
3.认真选择一家有信誉有实力的装修公司,尊重其劳动所得的合理利润 。
4.检查报价单所列项目的名称、材料、数量、做法、单价、总价。
5.注明增减项目等有关事宜。
6.施工图上注明详细的施工做法和材料品名,作为合同附件。
应该说采用哪种方式并无绝对的好坏之分,对于消费者来说,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重要的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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